兴城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2023-08-22


  

兴城市人民检察院下设8个部门,现有政法干警51人,其中员额检察官21人,检察官助理14人,司法行政11人,检察技术人员1人,司法警察4人。干警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48人,其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法律硕士学位7人。此外,有工勤人员9人,聘用制书记员5人。

在上级检察院和兴城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全面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优秀基层检察院”和“先进基层检察院”。三次被评为“辽宁省精神文明单位”,获评辽宁省精神文明标兵单位、两次获得“辽宁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荣誉称号,获得葫芦岛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精神文明单位”“检察系统先进基层院”先进集体“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