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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生态环境领域

   2020-03-23

3月20日,兴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秦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兴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兴城市2020年首例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兴城市人民法院院长助理崔宝民担任审判长,并与其他法官组成合议庭。兴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阮云霆担任公益诉讼起诉人,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现场观摩了案件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了起诉书,紧紧围绕被告人秦某某两年来多次非法采砂、破坏河岸河道的行为,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就非法采砂对生态环境的损害程度、侵权行为因果关系、提起诉讼法律依据等问题发表了辩论意见,有力地证明了秦某某非法采砂行为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矿产资源流失,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后果。  

在最后陈述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开展了法庭教育,告诫被告人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绝不能因一已私利而破坏生态环境,同时呼吁有关行政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庭审现场成为了环保宣传和法治教育的“课堂”。

被告人秦某某当庭表示认识到了错误,承诺对当地生态环境立即停止侵害,并公开赔礼道歉。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