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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 传达学习高鑫检察长到葫调研讲话精神

   2024-03-29

3月26日下午,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到葫芦岛市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洋主持会议并讲话,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市管干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高鑫检察长在葫芦岛市检察院、南票区检察院、建昌县检察院调研座谈会及在绥中县召开的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院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学习贯彻高鑫检察长讲话精神开展了专题研讨。

会议指出,高鑫检察长到葫芦岛开展调研充分体现了省检察院党组对葫芦岛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葫芦岛检察队伍的关心厚爱。高鑫检察长的讲话既有宏观层面的重要部署、关乎全局的工作要求,又有微观具体的悉心指导、用心良苦的激励鞭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为进一步做好葫芦岛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刘洋检察长就贯彻落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再巩固。要持之以恒加强理论武装,在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擦亮忠诚底色,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要把学习贯彻高鑫检察长讲话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与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要将讲话精神通过党组会、支部会、条线会等多种方式传达至每名干警,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高鑫检察长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在贯彻落实上再发力。要系统梳理高鑫检察长调研中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葫芦岛检察实际,逐项制定贯彻落实高鑫检察长调研讲话精神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位。要以四项牵引性工作为发力点,示范带动检察全局工作发展,切实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切实补齐短板弱项。要强化日常监督,对工作落实有跟踪、有督导、有反馈,形成工作闭环。三是在提升质效上再强化。要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贯彻于检察履职全过程,以“求极致”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要深入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发挥“关键少数”模范带头作用,推动纪律作风持续向好。要加大对下指导帮扶力度,以切实可行的帮扶机制和政策措施,协力解决制约发展难题,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坚持典型引路,以打造长城保护品牌为契机,深化“一院一品”“一院多品”建设,奋力开创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

(来源: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