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从严惩处涉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20个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韩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入选其中,也是辽宁省检察机关唯一入选案例。
本案中,韩某某因生活琐事,预谋“驾车撞人”以宣泄情绪、报复社会。2018年11月,韩某某驾驶机动车至建昌县某小学门口,逆向加速冲撞返校的学生队伍,造成6名未成年人死亡、20人受伤(18人系未成年人)。案发后,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及时介入侦查,提出意见,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快速审查,及时确认了韩某某的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故意犯罪心态,综合全案犯罪事实,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韩某某提起公诉,并提出判处死刑的量刑建议。2019年7月,法院判处韩某某死刑立即执行。
本案是一起驾车冲撞学生队伍造成多人伤亡的恶性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其典型意义在于,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侦查,加强与公安机关衔接配合,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案件,提出判处死刑的量刑建议,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依法坚决予以严惩的态度。
(来源: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