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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人民检察院、兴城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成立启用

   2022-03-21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精神,更好履行双方法定职责,夯实工作机制,3月17日,兴城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兴城市公安局正式揭牌成立。兴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逵,兴城市公安局局长冯中,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干警参加仪式。

在揭牌仪式结束后,检警双方人员在公安局会议室召开工作推进会,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讨论,兴城检察院确定了派驻从事刑事检察工作的第一、二检察部正副职,共计四名政治过硬、业务精干的员额检察官,采取轮流值班的方式开展有关工作。

在推进会上,检察院与公安局就侦查监督与协作达成了三点共识:

一是要提升政治站位,服务人民司法大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检察院、公安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检警两家共同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的重要标志。

二是要加强监督能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提升检察监督效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加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与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的相互衔接,以及时、准确、有效监督共同推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侦查监督能力,保障刑事案件办案质效。

三是要提升办案质效,完善机制体制。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重大、疑难、复杂与社会敏感案件的提前介入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