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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磋商共同促进改善人居环境

   2022-04-02

3月6日,兴城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王晓慢在挂牌乡村流动检察官工作站途中,发现某路段非垃圾堆放点堆放大量生活垃圾,不仅污染环境,影响村容村貌,天气转暖,气味难闻,也不利于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经分析研判,本着多做 "协同之诉、审慎监督之诉" 的理念,该院与该区域所属乡镇主要领导当面沟通,进行磋商,建议该乡镇及时将垃圾清理。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有着司法资源投入少、行政机关易接受、解决问题速度快等优势,充分体现“诉前实现保护公益利益目的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是实现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良性互动的重要举措。

磋商会议后,该乡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具体整改措施,于3月 26 日全部整改完毕。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履职尽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居住环境的满意度。      据了解,2020年7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兴城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多次走访乡镇,开展城乡固体废物垃圾专项行动,实地勘察河流2条、饮用水源地1处,两年来收集证据120余份,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0余条。督促有关部门清理农村、街道大型露天垃圾1800余吨,清理河道垃圾72吨,清理水源地垃圾1吨,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青山环抱绿水,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该案件的成功及时办理是《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实施以来,葫芦岛地区办理的第一起公益诉讼磋商案件,也是本院设立乡村流动检察官工作站以来,办理的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