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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守护“舌尖上的年味”

   2024-02-18

时值新春佳节,年货消费市场进入旺季,为严把食品安全关,兴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 “公益诉讼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年味’”专项监督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以禁用“生鲜灯”新规为切入点,以辖区内大中型商超为重点对象,经过实地调查发现,个别商家还在使用明令禁止的“生鲜灯”。“生鲜灯”的使用会显著改变食品 的色泽,误导群众对生鲜食品新鲜度的辨识,存在安全隐患。辖区内的一些大中型超市内部分散装食品普遍存在不规范销售的情形,如在散装食品容器外的位置或外包装标签上仅标明了食品名称和价格,未详细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此外还存在保健品与普通食品混放、标注需冷藏存放的乳制品常温放置等问题。就发现的问题,兴城市人民检察院以发送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相关行政部门履职。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一步,兴城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发挥公益保护合力,确保食品安全真正落实到位。共同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确保群众节日期间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供稿: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