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以优良作风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上来,从严从实开展市检察院学习教育,在学透、深查、真改、见效上下功夫,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的强大动力,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作风保障。
会议要求,领导干部要当作风建设的“领头雁”“排头兵”。院党组要带头压实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抓责任促落实、抓机关带系统,以学习教育为契机,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执着,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持之以恒转作风、树新风,为决战决胜葫芦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会上,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检委会专职委员就相关文件带头领学,并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
(来源: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